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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高校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8日 08:51  

各学院、相关团队负责人: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科函[2017]487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黑教科〔2015〕18号,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人选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和名额分配

1.2017年度资助对象和范围分为以下两类人员:

(1)省属高校中国家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以及高层次领军人才(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的科研团队。其中每个国家独立的二级重点学科资助1人;每个国家或教育部创新平台资助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资助1人;每名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领军人才牵头组建的科研团队资助1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和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与领军人才为同一人的,不重复给予遴选计划支持。

(2)省属本科高校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优秀青年教师。

2.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人选的遴选、推荐

1.推荐人选须符合《支持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时间截至2017年1月1日。

(4)在教学、科研和工程化、产业化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5)申请者原则上已获得本校科研专项计划支持(仅限获得东农学者计划“青年才俊”者优先推荐,2017年“青年才俊”拟入选名单可向人事处咨询)。

2.推荐工作按如下方式进行:

(1)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推荐:由高层次人才本人负责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上报。

(2)学科、平台团队及优秀青年教师推荐:由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协调组织推荐上报。学校对需要差额的将进行差额评审。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在校内公示。

三、有关要求

1.已入选培养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在此次推荐之列。

2.各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附件2)二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汇总名单(附件3)一份。

3.书面材料申报截至2017年10月10日,报送地点:主楼829 室。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永刚 寇胜利

联系电话:55191982 55190055

电子邮箱: rcb@neau.edu.cn

人事处

科技处

研究生院

东北农业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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