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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播种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7年11月01日 08:44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活动,浓厚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我校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优秀成果,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选拔和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播种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团队负责人必须由2018年12月以前仍在读的学生担任。

毕业5年以内(2013年7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学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竞赛日程

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集中培训、选题组队阶段;

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作品申报阶段;

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初赛阶段;

2018年4月,决赛阶段;

2018年5月,推荐参加省赛作品完善阶段。

三、竞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上述参赛对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赛程安排

(一)集中培训、选题组队阶段

校团委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校内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校团委将在学校SIPT创客空间开展为期一周的组队需求对接会,有意参赛的同学可结合专业学科和自身能力特点,在创客空间登记个人组队需求,并在对接会上寻找志趣相投、优势互补的同学组成参赛团队,并确定参赛项目。

(二)作品申报阶段

竞赛采取以团队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赛。有意向参赛的同学填写《第五届“播种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创业计划书大纲一份,于12月31日前上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办公室。

(三)初赛阶段

1.各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优秀作品的《第五届“播种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第五届“播种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汇总表》、创业计划书大纲电子版和纸介版一份上交到SIPT创客空间301室。

2.各参赛团队,利用课余时间完善创业计划书大纲、进行市场调研、撰写创业计划书,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和纸介版一份上交到创客空间301室。

3.学校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书面评审工作,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入围决赛。入围决赛的作品,学校将邀请专家给予创业计划书整体修改建议。

(四)校内决赛

1.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按照专家评审团修改建议,利用课余时间不断完善创业计划书,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和纸介版一份上交到SIPT创客空间301室。

2.学校于2018年5月前举行决赛评审,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黑龙江省“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五、参赛方式

竞赛要求同学以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由3-6人组成。鼓励由研究生、本科生根据自身专业学科和能力特点组成一个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可行的创业计划书。

六、竞赛奖励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颁发证书。同时,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东农校发〔2014〕11号),给予获奖团队学生和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相应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具有积极意义。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将竞赛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把竞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要广泛利用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尤其要注重利用网络、手机等青年学生普遍应用的新媒体资源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吸引青年学生广泛参与。

(三)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学院团委要动员优秀专业教师加强对参赛学生的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切实把竞赛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嘉昌

联系电话:55191730

校团委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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