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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 20:21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筹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以及全国总决赛,以下简称“省赛”、“国赛”),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逐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主赛道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 年(2016年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鼓励本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参赛项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性。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青年红色逐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其他要求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包含参赛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兼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每名同学最多可参加两个项目。

初创组、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初创组、成长组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日程安排

(一)集中培训、选题组队阶段(20201214日—28日)

校团委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校内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校团委将在梦想小镇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项目组队需求对接会,有意参赛的同学可结合专业学科和自身能力特点,在梦想小镇102室登记个人组队需求,并在对接会上寻找志趣相投、优势互补的同学组成参赛团队,并确定参赛项目。

(二)作品申报、材料提交阶段(20201229日-315日)

参赛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文件)及纸介版1份、《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介版1份和项目展示视频(可以不提供)于3月12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各学院团委汇总后,3月15日前将《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介版1份和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报名表电子版及纸介版各1份和相关支撑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1.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及定位、产品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团队介绍等和其他支撑材料。

2.项目展示视频要求: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长不多于3分钟。

3.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

(三)校赛评审阶段(2021316日-426日)

1.作品盲评: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晋级下一轮评审。

2.项目路演:参赛团队通过项目路演形式进行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学校最终评选出大赛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七届“互联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赛和国赛。

、奖项设置及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证书及奖品。学校择优推荐优秀获奖项目参加省赛。荣获省赛三等奖以上的项目,经本人申请,学校免审推荐参评下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嘉昌

联系方式:55191575

校团委(创新创业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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