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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016年03月25日 00:3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3月25日-4月2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纸介版1份于4月20日前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汇总后于4月25日前将《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介版1份报至校团委。

(二)材料提交( 7月1日前)

  参赛团队需于6月24日前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文件)、纸介版一式3份和项目展示视频(可以不提供)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各学院团委汇总后于7月1日前报至校团委。

  1.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及定位、产品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团队介绍和其他支撑材料。

  2.项目展示视频要求: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长1分钟。

  3.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负责人-手机。

(三)大赛评审(7月1日-7月30日)

  1.作品盲评。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晋级下一轮评审。

  2.项目公开展示。参赛团队通过PPT答辩形式进行项目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最终评选出大赛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4-5个项目参加省赛。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证书。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经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嘉昌

  联系电话:55191730

校团委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协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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