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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黑龙江省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活动的通知
2022年07月15日 18:51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个人真实信息,所有信息将严格进行保密,仅用于活动通知,请放心进行填写;
2.实践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由实践单位自行安排;
3.实习生需服从实践单位的统一管理;
4.在实践过程中,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工作,需向实习单位提交书面请假条,结束实践活动,需至少提前一周向实践单位提出请求。录取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活动,需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取消录取事宜,如被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自行停止活动,将上报所在学校团委;
5.实践期间实践单位为实践学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险,以保障实践学生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6.对不服从单位安排、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学生,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所在学校团委;
7.学生完成暑期实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盖章后一并反馈给学生。
8.学校将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和调研交流工作,经常性与用人单位衔接,适时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和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时掌握实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定期向团省委学校部报告。
9.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人:王  充  高天琦

电  话:0451-55191544

邮  箱:NEAUS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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