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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13:02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及监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分别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具体负责推免生的组织、考核和监督工作。各小组要积极主动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翔宇

副组长:卢铁光

成 员:王杜春、徐国峰、于兴业、付强、张颖、邹德堂、王傲雪、李辉、李一经、陈海涛、李翠霞、栾非时、江连洲、叶非、闫清波、许静波、苏中滨、赵宝辉、王少逸、彭胜民

秘 书:张清兰、张帆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江

副组长:孙树海、刘艳华

成 员:李丹丹、付鹏威、孟祥伟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成 员:教授委员会成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导师代表等9-13人;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5-7人。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必须严格按东农校发【2016】48号—《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学院应据此文件制定本学院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须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同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二)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推免生遴选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各学院要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家组织实习情况纳入到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中。

  (四)各学院在遴选过程中应突出对学生的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五)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须回避推免的所有工作。

  (七)专项计划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及监督小组指导下进行,推免工作要求同上。

  (八)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推荐阶段

  1. 2017年9月8日,学校部署2018年我校推免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推荐名额于周一(9月11日)下发至学院。

  2. 2017年9月12日,学院上报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办法)至研究生院审批(纸质版、电子版)。

  3. 2017年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具体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及要求按各学院公布的推荐办法执行。

  4. 2017年9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推免生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上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决议》(附件3)、《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附件4)、《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附件5)。

  5. 2017年9月21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6. 2017年9月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7. 上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二)接收阶段

  1. 2017年9月15日前,学校发布《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 2017年9月18日前,各学院依据《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章程(接收办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办法中应明确学院领导组织、申请条件、接收工作流程、录取限额、所需申请材料、奖励及优惠政策、监督及复议等方面内容。

  3. 2017年9月28日起,开始推免生接收复试及待录取工作。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4. 2017年10月25日前,各学院上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决议》(附件6)、《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成绩排名表》(附件7)。

  5.我校推免生接收章程、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附件6、附件7随通知另行下发。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待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所有申请推免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谨慎确认待录取操作。

  (三)国家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支教团、辅导员专项、特殊学术专长等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各层次专项计划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同上。

  (五)各学院、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下发至学院。

  (六)被我校录取的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我校拔尖班获得推免资格的本科生,如录取为我校本专业对应博士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者,可直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2.我校兽医本硕班获得推免资格的本科生,如录取为我校本专业对应博士点学科的研究生,排名前百分之四十者可直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3.理科基地学生的照顾政策按现行的理科基地相关文件执行。

  4.其他我校推免生接收优惠政策详见我校即将发布的推免生接收章程。

五、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51-55190398;校纪委电话:0451-55191008

附件1:  《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学院推荐决议》

附件4:《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

附件5:《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

其中:附件3、附件4、附件5用于学院上报材料使用,直接下发至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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