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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书记
2019年11月26日 13:09  

1、在校党委以及上级团组织领导下,对团委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校团委职责范围,主持团委工作。

2、负责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认真领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全面掌握并反馈信息,结合实际,起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创造性的完成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主持召开共青团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

4、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并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和进步。

5、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成长成才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维护青年正当权益。

6、帮助指导各分团委开展工作,组织专职团干部的有关业务学习和工作研究,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和培养。

7、做好横向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与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以及各院系的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负责审批团委活动经费的计划、使用实施。

9、统筹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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