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申报高校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建设教育厅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6〕73号),面向全省普通高校遴选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建设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并从中遴选100位我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推荐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二)应聘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讲授创新创业教育类相关课程或开展讲座;
2.指导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指导“挑战杯”、“互联网+”“互联网+农业”等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其指导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4.作为创业导师指导学生项目团队运营,成效显著。
(三)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开展创新创业类讲座或担任过学校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评委;
2.作为创业导师指导学生项目团队运营,成效显著;
3.出资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建立基金获奖励。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参加选聘的导师请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导师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并于12月6日前将信息采集表纸介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二)各学院汇总后,于12月7日17时前将《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见附件2)和导师报名信息采集表纸介版报送至校团委(主楼523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27301501@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遴选优秀创新创业导师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提上重要工作日程。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在学院教师中和校友中加大宣传,吸引专业教师和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在学校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浓厚氛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立全 吕嘉昌
联系电话:55190036 55191730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