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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暑期大学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25日 18:49  

学院团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明确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团委书记为组长,社会实践工作责任人为副组长(如团委书记为社会实践工作责任人不设副组长),学院辅导员为组员,并于6月30日前将各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介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报梦想小镇前楼102室备案。

  (二)各学院团委要明确本学院各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职责。严禁没有指导教师的实践团队私自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各学院团委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来抓,各项安全措施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参与实践活动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各学院团委在实践活动开始前必须要召开实践团队安全培训动员大会,进行安全常识的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对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要进行重点教育,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学院开展社会实践安全培训会的总结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情况和现场活动照片)报梦想小镇前楼102室备案。

  (五)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的实践团队的活动内容、实践地点、成员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确保与实践团队立项申请书报送内容一致后方可组织实践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一)实践团队的指导老师应尽可能随队指导团队开展实践活动,若确认无法随队指导实践活动,要跟踪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持与实践团队的联系,为实践团队提供相应的技术、政策、学科指导,督促团队队长及安全员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等问题,加强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随队指导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应全程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为实践团队提供相应的技术、政策、学科指导,并负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团委、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社会团队工作要求

(一)团队要求

  (1)出发前,应再次与实践地联系,确保所有安排(如食宿交通)都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出发之前必须明确团队的安全员(男生),负责团队实践过程的安全工作。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熟悉实践地习俗和历史地理等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

  (4)实践活动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单独行动。不单独去陌生或偏僻的地方,严禁到水边、悬崖、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险要地段开展实践活动或游玩,团队如因实践活动需要接近危险地段时,需有专业人士陪同,夜间不单独出行,防范抢劫、诈骗等事故的发生。实践团队当天活动开始及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当天任务结束后各队必须返回驻地,并在就寝前清点人数。

  (5)实践活动期间实践团队要确保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不喝生水,避免在小摊小贩处购买食品或就餐。严禁到治安状况差的场所开展活动(如人员构成复杂的娱乐场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交通意外的发生,乘车时保持秩序,不要乘坐“三无”(无驾驶执照、无年检、无营运证)的客运车辆。

  (6)如遇突发事件,实践团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团委及指导教师,情况严重的,学院团委要在第一时间报校团委。

(二)成员要求

  (1)团队队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团队全体学生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配合队长妥善安排、落实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安全等问题,队长应与每名队员随时保持联系。

  (2)实践团队安全员(男生),对团队全体学生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准备必要的药品,预防流感、外伤等情况发生,如有意外发生,应组织立即送医救治。安全员有权否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行动计划。因安全问题出现较大分歧时,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辅导员联系,征求意见再行解决。

  (3)实践过程中,强调组织纪律性,成员要听从指导老师或者队长的指挥,团队成员不得单独行动,若确有原因须经指导老师及团队队长同意。

  (4)实践团队成员出行在外,应注意文明举止,了解并尊重实践当地的民俗习惯,尽量避免与社会人员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人身伤害。

  (5)实践活动期间,团队成员若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汇报。

  (6)实践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共同解决。对于因为个人不服从团队纪律擅自行动引起的事故,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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